这意味着,一直以来广东网上购物“无王管”的局面将会改变,工商部门被明确作为主管部门,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、交易行为、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。
误踩网络购物陷阱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。广东工商执法人员和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因不是明确的主管部门,对网络购物监管基本上采取“不告不理”的态度。
按照省政府文件,广东工商部门以后必须主动承担起对网络市场行为、交易行为、服务行为等的监管,具体包括对网店证照、商品质量、诚信经营、退换货制度等的监管,而不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。